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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开出首张内陆渔业生态补偿金“罚单”

2021-03-22 19:22:54  
3月20日,执法人员、“护渔”志愿者前往瓯海龙舟基地放流鱼苗。 麻妙泉供图3月20日,执法人员、“护渔”志愿者前往瓯海龙舟基地放流鱼苗。 麻妙泉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3月22日电(潘沁文 麻妙泉)非法捕捞水产品,将破坏水生生物资源,不利于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开出该市首张内陆渔业资源生态补偿金“罚单”,要求一名非法电鱼的市民以增殖放流的形式对温瑞塘河渔业资源环境进行修复,并前往瓯海区龙舟基地进行增殖放流,共计放流花鲢鱼500余尾。

  据了解,3月16日晚,该市民使用简易电鱼设备在三垟河域进行捕捞,在被派出所民警抓获时,已捕获鲫鱼19条,合计1.9斤。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勘查后,根据该市民的犯罪情节和水生态坏境破坏程度,对该市民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再以增殖放流的形式,对温瑞塘河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惩治非法捕捞、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1月印发《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试行)》,其中明确,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水生生物资源损害当事人应当履行水生生物资源修复义务。

  此次以增殖放流形式履行生态补偿协议在温州市内陆涉渔违法处置中尚属首次,由水生生物资源损害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通过增殖放流可以逐渐修复非法捕捞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放流的鱼苗成长后也能进一步净化塘河水质,更好地恢复水生态环境。同时,也对非法电鱼等捕捞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完)

[编辑:许昭琳]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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