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新闻9月5日电(项菁)浙江省绍兴市地处长三角南翼,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2021年被评为东亚文化之都。千年古城与现代化碰撞交织中,如何保护好、利用好古城,是城市发展必须面对的议题,也是民众的关切。
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人大职权,通过地方立法、执法检查、视察监督、专家建言等多元化方式,推动古城保护利用,助力千年古城绽放新活力。
改变过往打补丁式、主观式保护的路径依赖,近年来绍兴立足“古城整体、物态、活化保护利用”思路,2018年制订出台《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为古城利用提供了“量身”的法律遵循。2019年还出台与上述配套的《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透露,《绍兴市古桥保护条例》《绍兴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定》《绍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已列入地方“十四五”立法规划。
地方立法后,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于2020年、2021年开展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专题审议,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查找不足,督促改进。同时,当地推动“一部法规、一个部门、一项基金、一张清单”的“四个一”工作体系成型并高效运作。值得关注的是,绍兴还共建共享开发古城“智治”系统,其成功入选浙江省“观星台”优秀应用。
执法检查的同时,绍兴还推进视察监督,深化古城保护利用。
从2019年起,绍兴将每年7月15日定为“绍兴古城保护日”。“绍兴古城保护日”前夕,绍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专题视察、组织跟踪督查等方式督促推进,譬如2021年的主题是重点围绕古城项目群建设。
在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3年来该市共实施115个古城保护利用项目。如今,古城肌理风貌得到有序恢复,徐渭艺术馆、名人馆、清廉馆、气象馆等一批文商旅融合的标志性项目陆续建成。
此外,当地还积极邀请代表、专家等助阵,包括组织“助力古城保护利用,解决群众关切实事”为主题的“局长•代表面对面”活动;开展古城保护利用系列文艺社区巡演活动;全域开展古城老旧小区改造、历史街区提升,已惠及2.6万户居民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