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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累计免除债务5209.66万元

2021-08-06 17:16:20  
浙江温州(资料图) 苏巧将 摄浙江温州(资料图) 苏巧将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6日电(记者 范宇斌)“截至目前,温州市已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195件,涉及债权17.69亿元,促成38名债务人成功清理债务,累计免除债务5209.66万元,并直接或逐步地修复其个人信用。”6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斌在温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透露。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斌 陈翔 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斌 陈翔 摄

  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破产制度对助力民营经济、释放市场活力起到重要作用。温州是民营经济大市,依法帮助“诚信而不幸”的企业家东山再起、重新创业颇具意义。2019年,温州正式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8月8日,温州将迎来第20个“8·8诚信日”。陈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致力于服务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失信修复及退出机制。

  据介绍,温州法院积极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债权人积极参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为有创业创新能力的企业家解困松绑,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涅槃重生”创造机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出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2020年下半年以来,温州进一步推动金融债权人采取一致行动,积极参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

  例如,2021年2月,温州破产法庭成功审结首例金融机构实质性豁免债务个债清理案件,债务免除比例达到近70%,为金融机构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剥离不良资产提供了新的路径。

  针对司法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陈斌介绍,温州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通过邀请检察机关、关联案件债权人参加庭审,加强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离婚析产、调解确认等重点高发领域案件的甄别,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陈斌说,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以及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法院“递进式”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并根据失信行为违法情节的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将失信名单推送至温州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红黑榜”、电视台专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

  “构建主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督促当事人诚信履行。”陈斌介绍,2021年6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温州市信用办出台了《关于构建主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助推信用温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当事人主动履行信息录入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纳入“瓯江分”评价指标体系,以正向激励举措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

  2021年上半年,温州全市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达到79.19%,居浙江首位;并促使23663人次主动履行、配合执行后从失信名单删除。

  “健全失信修复退出机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陈斌介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通过破产审判府院联席会议纪要,与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达成共识,解决了企业重整成功后基本户的开立问题、重整企业在人行征信中心的信用记录修复问题、税务登记证信用修复问题、营业执照恢复问题。(完)

[编辑:王晶琦]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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