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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分享“好东西” 浙江江北公安破获一传播淫秽物品案

2021-08-03 15:07:57  
部分聊天记录。  杨熙瑾 提供部分聊天记录。 杨熙瑾 提供

  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3日电(林波 杨熙瑾 葛秀男)在QQ群里转发“好东西”,不为牟利,只为“分享”,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据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以下简称“江北公安”)通报,该局成功破获了该起传播淫秽物品案。

  2021年5月26日,江北公安网安大队接到线索称,有网民在一个QQ群里发布了海量的淫秽视频和图片。当地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很快确定江北某工厂的吴某某有重大嫌疑。

  经过进一步追查,民警于当晚将吴某某抓获归案。

  原来,此前吴某某在一款聊天软件里,了解到有一款软件,可以通过用户发布的“密匙”,打开对方共享的文件夹。经过一段时间对“密匙”的收集,吴某某意外地发现在一个名叫“大杂烩”的共享文件夹中,存放着大量的淫秽视频和图片。

  今年5月中旬,吴某某把这个“大杂烩”共享文件夹的“密匙”,分享到了一个人数有400余人的QQ群里,还特地强调:“这个是好东西!”之后,几个群友与他私聊,询问如何使用这个“密匙”,吴某某一一进行了解答。

  经过公安机关专业人员“鉴黄师”的鉴定,这个共享文件夹里一共有1597部淫秽视频,以及6682张淫秽图片,传播数量非常大。而吴某某所发布的这个群内有成员数百人,影响面比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吴某某已经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目前,该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向社会公开传播淫秽物品,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据办案民警提醒,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行为一定遵纪守法,不要在互联网上传播反动、恐怖、淫秽,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信息。(完)

[编辑:王晶琦]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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