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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代表丁祖年:加强创新性先行性立法

2021-01-28 15:19:12  

  中新网浙江新闻1月28日电(记者 项菁)“加强创新性先行性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立法成果。”28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通道”上,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发出呼吁。

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通道”上发言。谢崇科 摄
  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通道”上发言。谢崇科 摄

  在法治中国建设轨道上,浙江提出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

  “浙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实践地。”丁祖年说,2006年,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等,率先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探索。

  2021年是浙江推进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15年来,该省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步伐和创新,在法治建设方面积累了经验。

  比如在立法层面,浙江率先建立以全方位立法公开为目的的地方立法网,率先设立地方立法专家库,率先实现人大主导立法体制,率先实行法规起草小组制度,率先推出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机制,率先提出精准化精良化精炼化的“三精”立法理念和标准等。

  由此可见,法治浙江建设的先行优势已逐步显现。

  立法是法治的源头,良法是善治的基础。作为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丁祖年谈及,其长期从事立法工作,对立法工作的特点和价值深有感触,“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为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承担法规草案统一审议和立法具体工作的专门委员会,负有协助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立法权的重要职责。”

  丁祖年表示,浙江应该加强创新性先行性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立法成果;同时,高水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显著提升立法精准化精良化精炼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经验。(完)

[编辑:孙妮亚]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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