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9日电(郭其钰)居住在21楼的邵某某因不满小区改造中空调外机罩被拆除,向在楼下作业的工人投掷木凳、扫帚等物品。记者9日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4月,杭州市滨江区某小区正在进行改造,小区内的空调外机罩将全部拆除,换上统一的新机罩。地面作业工人小杨和小权用滑轮将高空作业工人拆卸的空调外机罩(百叶窗)滑下来并摆放时,一张木板凳却从天而降。
正在一旁拉滑轮的小权先看到这一幕便紧急提醒小杨,小杨听到后马上向旁边躲避,凳子砸在了绿化带上,被摔得粉碎,所幸没有砸中小杨。不一会儿,一把扫帚又扔了下来,小杨报了警。
经查证,当时高空作业的小军正在21楼实施拆卸空调外机罩作业,听到屋内的邵某某不满:“为什么要拆我的百叶窗?”“什么时候发的通知?”对这一连怒问,小军并未理会。邵某某愈发怒气腾腾:“未经我的同意,谁都不准拆除我的百叶窗!”说罢,从通道北面窗户向正在21楼外墙面施工的小军投掷一张木凳,木凳撞击到窗户角后从21楼掉落至1楼地面绿化带处。
见小军并未被吓退,邵某某又抄起一把扫帚。此时,邵某某的家属前来劝阻,两人抢夺扫帚时,扫帚从21楼不慎掉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考虑到邵某某自侦查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的处罚情节,遂予以从轻处罚并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