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新闻1月29日电(苏礼昊 单曹辉)记者29日从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新塘街道西许村某副食品店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得知情况后萧山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对该店进行检查,并没收其非法经营的48件(个)烟花爆竹,处罚人民币2万元。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但店内仍存放有48件(个)烟花爆竹用于经营。据了解,该店因安全距离不足不再具备申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条件,新开商店的许可证正在审批中,而店家以为新的许可证可以立即领到,便又将没销售完的48件烟花爆竹在老店“上架”。
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没收了该店非法经营的48件(个)烟花爆竹,并处罚人民币2万元。
据悉,为建立长效机制,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对销售超标、违禁等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查处并督促整改,针对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排查,前期该区应急管理局已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49家次,发现和消除隐患73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