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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首例特大海上走私假烟案宣判

2021-06-17 15:54:05  
卷烟查获现场。  台州市烟草专卖局 供图卷烟查获现场。 台州市烟草专卖局 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6月17日电(王逸飞 黄安琪)17日,记者从浙江省烟草专卖局获悉,近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0.9.05”海上走私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香烟案中李某等6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不等的刑罚。本案系台州市烟草专卖局成立以来和海警通力合作查获的最大海上走私假烟案。

  该案案发于2020年9月3日,李某等人驾驶船舶出海走私卷烟,当日23时许,该船在北纬27°28′、东经122°20′公海海域从一艘不明船籍的船舶上过驳走私卷烟,在未经海关报关的情况下擅自入境。

  2020年9月4日,李某等6人驾驶的船舶在台州蛇山岛东侧海域被台州海警局查获。经清点,货舱内共装有卷烟98528条,其中芙蓉王(硬)95000条,南京(炫赫门)3528条。经鉴定,上述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涉案货物案值2000余万元,涉税额1300余万元。

  台州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台州海上走私犯罪多发,继走私冻品、成品油和白糖之后,走私假烟也成为一类常见走私类型。本案的侦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其表示,下阶段,该局将进一步巩固烟警协作机制,依托“全市反走私智慧缉私”平台,利用海事雷达、沿海视频监控等技术深挖犯罪源头,于新形势下开展多部门、跨地区海上打私工作,持续保持封堵境外卷烟走私入境的高压态势,打击跨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完)

[编辑:王晶琦]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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