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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销毁20余吨商品 货值180余万元

2021-04-24 16:58:21  
正在销毁罚没的侵权假冒伪劣产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供图正在销毁罚没的侵权假冒伪劣产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4月24日电(胡亦心 陈敏瑛)在“4﹒26”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浙江省舟山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舟山市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侵权假冒伪劣罚没物品集中销毁行动。

  据介绍,此次共计销毁2020年以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舟山海关、舟山市公安局、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罚没的侵权假冒伪劣酒类、食品(保健食品)、服装、建材、日用品、小家电及其他侵权假冒商品20余吨,货值18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悉,本次集中统一销毁行动已根据目前垃圾分类处置办法严格执行,对可焚烧物品和不可焚烧物品分别销毁,可焚烧物品碾压后焚烧发电,玻璃制品、塑料制品以及其他不可焚烧物品碾压后回收利用,由环卫部门和资质单位进行现场操作,确保销毁工作符合环保要求。

  2020年,舟山市“双打办”成员单位共立案查处各类侵权假冒伪劣违法案件217件,侵权假冒伪劣犯罪案件14起。其中,舟山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117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罚款34.78万元,查处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件36件,案值85.17万元,罚没款36.25万元。

  下一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环节侵权假冒集中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区域执法协作,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完)

[编辑:郑晓维]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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