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 浙江 • 正文

杭州上城法院:66%离婚诉讼由女性提起

2021-03-09 12:18:02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上城法院 供图新闻发布会现场。 上城法院 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3月9日电(郭其钰)为进一步提升女性法治意识、增强女性自我保护能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联合上城区妇联8日召开“保护妇女、依法维权”主题新闻发布会,推出《妇女依法维权指引手册》(下称《手册》),就婚姻家事纠纷为女性依法维权提供了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法律指引。

  “随着现代女性自身能力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她们对婚姻质量欠佳的婚姻关系更能‘断舍离’,越来越多的女性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城法院副院长王春霞介绍,就近五年上城法院办理的案件来看,女性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更高,约占66%。

  “但是婚姻的结束不仅仅是情感的终结,还夹杂着人身、财产等多种法律关系。”王春霞说。

  《手册》指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互相扶养的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收益、共同处分财产的权利。离婚途径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手册》特别指明了离婚纠纷中女性援引较多的一些特殊规定,包括在怀孕、分娩、终止妊娠期间对男性的离婚限制,决定生育的权利,另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家暴等过错行为时的赔偿请求权,以及承担较多义务方的补偿请求权等。

  除离婚外,《手册》还对家庭暴力、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的抚养、探望等婚姻家事纠纷中常见的社会焦点问题做出解读。

  如针对家庭暴力,《手册》指出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女性遭遇家庭暴力,被绝对禁止,而且属于应当准予离婚的事由之一。如受暴者已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中将禁止施暴方实施家庭暴力。如果施暴方违反相应禁令,法院将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如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施暴方的刑事责任。

  此外,上城区还制定了《上城区妇联组织家庭暴力处置工作办法》,规范家暴处置流程和举措,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排查、高危家庭档案,实施家暴、家事纠纷预警机制,并能够针对个案会同相关部门,给受暴人提供法律援助、案事件解析、医疗救助、心理疏导、生活帮扶等综合服务。

  “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发生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之后。如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协议一致,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王春霞介绍,当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当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此外,针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手册》提到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配合对方探望。婚后因抚养权变更、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发生争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以来,上城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涉婚姻家事纠纷的执行案件127件,其中女性作为执行申请人的案件占比为69.3%。”上城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军介绍,如在探望权等较难执行案件中,上城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探索了引入心理辅导专家辅助疏导的模式,更好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上城区是“十三五”时期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该称号已经保持了20年之久。上城区妇联副主席王先表示,上城区妇联致力于规范家暴处置流程和举措,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排查、高危家庭档案,实施家暴、家事纠纷预警机制,2019年成功为一名家暴受伤害妇女争取到了困难补助和伤害医疗费的先行支付,首开杭州市先例。(完)

[编辑:马牧青] 来源:中新网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