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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瓯海推“教科书式”案件审核 提升市场监管执法质量

2021-04-28 11:41:40  
瓯海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培训。 瓯海区市场监管局供图瓯海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培训。 瓯海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4月28日电(胡亦心 刘健)机构改革后,“多线合一”的市场监管格局提升了监管效能,但也对执法人员提出更高要求。为此,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法规科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的职能,在案件审核过程中,推行“教科书式”案件审核模式,提升案件质量。

  据悉,“教科书式”案件审核模式是该局为积极应对机构改革后多部门职能整合需要,有效解决原有执法人员对整合后的“多线合一”的执法要求认识不深入的问题。

  据介绍,在“教科书式”案件审核模式中,该局将通过引入个案指导、提升案审质量,开展案卷评查、加速问题整改,编制工作指南、规范办案流程等方式,提升市场监管执法质量。

  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施行以来,其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首次向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申请回避的权利。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次提出了在取证过程中赋予当事人新的权利。

  据此,该局通过个案引导执法人员,在案件审核中重点关注执法办案人员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中是否已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申请回避的权利,一旦发现相关告知程序未到位,一律邀请案件主办人到场问明原委,依法指出取证中的不足和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要求依法补正。

  此外,该局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瓯海区市场监管系统各办案机构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质量互评互查活动,以此帮助执法人员树立科学的案件质量观,把以往单纯挑毛病的评查理念向提高案件质量、加强经验交流转变。

  另外,对基层“满意站所”、瓯海区司法局及省、市市场监管局的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瓯海区市场监管局会第一时间反馈给办案单位,并上挂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督促问题整改,避免类似问题“旧病复发”。

  为了规范办案流程,瓯海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阶段性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对应的工作指南。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活页式”的执法须知,通过网上法律学校等途径,供执法人员学习参考,并不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执法知识竞答活动,督促执法干部人人学习掌握,保证达到应知应会效果。同时,结合具体的案件,完善常见、多发案件证据收集、固定指引,引导执法人员增强取证意识,规范取证行为,提高取证能力。

  2020年以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已组织开展案卷评查2次,相关法规知识更新培训6次。(完)

[编辑:王晶琦]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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