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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气”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车辆 男子被罚款1万元

2021-04-09 14:56:34  

  中新网浙江新闻4月9日电(郭其钰)在一起执行案件中,王某并不是案件的被执行人,但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出于朋友义气,其帮助被执行人金某转移机动车。记者9日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王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

余杭法院。郭其钰 摄
余杭法院。郭其钰 摄

  仇某与金某因金钱债务纠纷诉至余杭法院,后法院判决金某支付仇某2万元,但是金某拒不履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法院仅查到金某名下有一辆汽车,并予以查封,但执行干警通过交管部门多次查找车辆轨迹始终没有线索。

  法院与申请执行人仇某沟通后,仇某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多方奔走查找车辆,终于通过朋友发现汽车藏在一个菜场停车场。

  执行干警和仇某兵分两路赶往菜场,就在仇某赶到菜场停车场询问管理人员时,车辆却被人径行开走。执行干警立即通过停车场经营企业调取监控,并根据车辆通过卡口没有付费这一线索判定该车在停车场有过备案,场地经营公司也积极配合查找出备案人员王某信息。

  执行干警与王某户籍所在村委取得沟通,调取了王某住所信息。当执行干警赶到王某住所时,其仍拒不承认自己所作所为,还教唆自己妻子、母亲以拉扯屋门、堵车门、大呼小叫等方式阻挠执行。

  见此情况,执行干警与当地派出所联系进行执行协作,在派出所民警协助下,执行干警将王某带至法院。然而到了法院后,王某依旧不肯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

  在执行干警向其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后,王某终于承认,他知道这辆车涉及司法案件,也看到法院工作人员在察看该车,作为金某的朋友,他一时冲动才将车辆转移。

  最终王某因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被查封的车辆被处以罚款1万元;此案被执行人金某向法院承认错误并付清了2万元欠款。(完)

[编辑:孙妮亚]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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