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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掌握无罪证据诈骗好友父母 诈骗两万元获刑七个月

2021-02-20 21:20:21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滨江法院 供图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滨江法院 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2月20日电 (郭其钰)好友龚某入狱后,唐某某仗义帮忙,却头脑一热谎称拿到重要证据,向龚某父母诈骗2万元。记者20日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唐某某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相应罚金。

  去年8月,唐某某的好友龚某在杭州滨江某酒馆厕所外通道内,上前搭讪被害人林某,趁林某醉酒后意识模糊不知反抗,强行亲吻林某并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因林某朋友发现而未得逞。案发当日龚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龚某家属赔偿被害人林某1.5万元并取得谅解。

  两个月后,唐某某与龚某父母微信联系见面。见面后,唐某某谎称自己有能够证明龚某无罪的录音文件。“唐某某是我儿子的朋友,之前我儿子的强奸案里,我们通过他拿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书,我们比较感谢他,也特别相信他。”龚某父亲说,当他们提出想听一下录音文件时,唐某某表示有顾虑不能听,之后提出收取2万元费用就把文件发到其邮箱。

  龚某父亲信以为真,当场通过微信转账2万元给唐某某。但随后十几天里,龚某父母一直未收到唐某某发送的任何录音文件,也无法联系到他。此时龚某父母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于是向派出所报案。

  唐某某归案后交代,自己并没有能证明龚某清白的录音文件,是利用父母救儿子心切的心理虚构出来的。案发后,唐某某已将全部赃款退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唐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对其可适用缓刑。故作出上述判决。(完)

[编辑:郑晓维]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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