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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清推进土地试点工作 “分割法”巧破小微企业用地难

2021-01-27 20:46:47  
小微企业园建设现场。徐斌 摄小微企业园建设现场。徐斌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1月27日电(施紫楠 王一堡)“项目签约已经全部完成,现在正抓紧最后5幢厂房的建设,争取今年8月完成交付。”近日,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的浙江瑞明节能门窗有限公司里小微企业园建设现场,该企业董事长董呈明介绍。

  董呈明直言,项目之所以能加速推进,得益于土地二级市场改革。据悉,园区整体达产后年产值可以实现10亿元人民币,税收3000万元人民币。

  近年来,为解决小微企业用地实际需求,德清县不断探索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最大限度发挥有限土地承载力。2017年,该县被列为浙江惟一一个同时开展国有和集体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地区。

小微企业园概念图。徐斌 摄小微企业园概念图。徐斌 摄

  2019年,德清出台了《德清县工业用地分割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经核准设立的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项目,生产性用房可按幢或自然层作为最小单元进行分割,非生产性用房可在与生产用房产权捆绑的前提下进行产权分割,分割后不得调整。

  去年,该县更是实施了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地块参照小微企业园按自然楼层作为最小单元进行产权分割。

  通过努力探索,如今,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收获颇丰,其中规范和确定小微企业园产权分割办法是改革成效的最佳体现之一。

  “工业用地分割后,闲置低效部分工业用地通过建设小微企业园可以引进新项目,既盘活了存量土地,又破解了小微企业用地难。”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姜庆华介绍,按照改革政策,中小企业通过入驻小微企业园将获得产权保障,为企业茁壮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德清已完成一般工业用地分割28宗,涉及土地面积3587亩,已有6个小微企业园项目申请产权分割,涉及土地面积约496亩,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可转让建筑面积(扣除30%自持)约47万平方米。(完)

[编辑:胡婉颖]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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