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蜂窝不粘锅”引发专利商战 巴赫公司消极执行被罚30万元
2021-09-15 22:35:39   来源:中新网浙江

  中新网浙江新闻9月15日电(郭其钰)因指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泊尔”)盗用其“蜂窝不粘锅”专利技术,浙江巴赫厨具有限公司(下称“巴赫公司”)在《羊城晚报》整版刊登声明,并主持微博话题、召开新闻发布会等直指苏泊尔侵权。后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巴赫公司系商业诋毁苏泊尔,被判赔偿300万元。

  记者15日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判决生效后,巴赫公司存在不主动履行判决,采取变通方式推诿执行、消极执行等行为,予以罚款30万元。

  贬损竞争对手被判赔并消除影响

  2019年10月期间,巴赫公司在《羊城晚报》及该公司运营的官网、“康巴赫官方微博”“康巴赫”微信公众号上,宣称苏泊尔公司模仿巴赫公司专利,还通过推动微博用户和营销号参与话题讨论、召开新闻发布会、网易直播、向媒体提供新闻报道素材等方式进一步传播、扩散,误导公众对苏泊尔公司产品品质产生误解,造成苏泊尔公司商誉贬损。

  杭州中院一审认为,巴赫公司发布一系列信息的核心含义是苏泊尔公司侵害其专利权,但上述信息发布时,并无任何司法裁判或行政决定认定苏泊尔公司构成对巴赫公司专利权的侵害。为此,一审法院认定巴赫公司发布的上述信息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虚假、误导性信息,对苏泊尔公司构成商业诋毁。

巴赫公司声明。杭州中院 供图

  巴赫公司声明。杭州中院 供图

  后经浙江高院二审,浙江高院于2021年6月2日判决巴赫公司于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在《羊城晚报》A3版(整版)、“康巴赫官网”“康巴赫官方微博”“康巴赫”微信公众号刊登声明,为苏泊尔公司消除影响;于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苏泊尔公司300万元;立即停止传播、编造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

  未及时履行判决被强制执行

  上述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巴赫公司未履行为苏泊尔公司消除影响的义务,苏泊尔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6月28日,杭州中院立案执行,7月4日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巴赫公司立即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7月5日,巴赫公司称声明内容正在酝酿。经法院要求,7月13日至7月20日期间该公司先后向法院提交8份声明。杭州中院于7月20日审核通过,并再次要求巴赫公司于7月23日前在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声明,于7月24日前在《羊城晚报》上刊登声明,并明确了具体注意事项。

  巴赫公司于7月23日23时在其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刊登了声明,7月24日在《羊城晚报》上刊登了声明,告知法院并发送了相关链接和截图。杭州中院随即予以审查,并转发给苏泊尔公司。

  采取变通方式推诿执行、消极执行

  巴赫公司刊登声明期间,法院全程跟踪、审查,发现巴赫公司通过线上媒体刊登声明时,短时间内在微博上刊登了其他广告内容及品牌宣传信息,微信公众号用户不通过链接无法查阅声明。杭州中院多次提醒、要求巴赫公司整改。

  苏泊尔公司查看该声明后,认为巴赫公司无法达到为苏泊尔公司消除影响的效果,向法院申请对巴赫公司采取罚款措施。

  杭州中院认为,巴赫公司存在不主动履行判决,采取变通方式推诿执行、消极执行等行为。巴赫公司履行消除影响的法律义务不积极、不主动,采取多种手段降低消除影响的效果。同时考虑到巴赫公司已按照生效判决赔偿苏泊尔公司300万元,在《羊城晚报》A3版(整版)刊登声明,删除了相关微博内容,故酌情对巴赫公司予以罚款50万元。

  巴赫公司遂向浙江高院提出复议。浙江高院结合该公司履行情况及发布声明整改情况,酌情变更罚款金额为30万元。

  据悉,目前巴赫公司已按照生效判决全部履行完毕,并缴纳罚款30万元。(完)

[编辑:孙妮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