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虚开发票逃税逾300万元 浙江金华一经营者获刑并被处罚
2021-09-08 17:27:08   来源:中新网浙江
稽查干部回访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辅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陈炫余 摄稽查干部回访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辅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陈炫余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9月8日电 (张斌 董易鑫 石家卉)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下称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获悉,当地一公司实际经营人周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人员介绍,涉案企业系浙江某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智能化物流管理服务、普通货物运输等批发、零售业务。

  2017年2月至7月,该公司实际经营人周某,以支付合作伙伴孙某“开票费”的方式,从湖南省常德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费”为票面金额的4%。

  在没有实际发生运输业务的情况下,周某共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2份,价税合计899万元,其中税额合计89万元。

  2018年5月,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收到一份常德市发出的有关上述情况的协查函,遂对浙江某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涉税情况立案检查。

  2020年11月5日,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其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各类税费324.69万元,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目前,浙江某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名单。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一旦登上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将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在办理公司注册、贷款融资、出行乘坐飞机高铁等部分高消费、出境等多方面也将受到限制。(完)

[编辑:王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