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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采矿权管理新政 对山区26县差别化管理

2021-07-13 20:40:49  
浙江钱塘江沿岸。王刚 摄浙江钱塘江沿岸。王刚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7月13日电(王逸飞)13日记者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从采矿权设置管理、准入管控、出让调控、出让监督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管理的新要求。《通知》还提出对山区26县实施差别化管理政策,以支持山区26县建设。

  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要更加突出规划管控。为加强分区分类管控,浙江提出,规划集中开采区和山区26县开采规划区块内,允许合理设置保障经批准的大型规模机制砂石生产项目配套采矿权;因项目建设需要,在集中开采区外允许合理设置经批准的项目类采矿权;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禁止设置采矿权。

  从更加更加突出生态优先维度出发,《通知》指出,在采矿权设置阶段,充分考虑矿山开采结束后生态修复问题,要求不留或少留边坡,实现“可利用土地面积最大化,需治理边坡面积最小化”的目标。同时,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放宽实施时间和可利用面积的限制,工程建设项目和废弃矿区生态修复项目采矿权,不列入年度总量控制指标管理。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既要做到充分保障,但也不能过度失衡;既要确保保供稳价有序有度有效,也要防止新设采矿权一哄而上、冲击市场。为此,《通知》明确,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总量控制指标,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建立浙江全省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出让项目库,严格按计划出让采矿权,并实施采矿权出让调控制度,根据出让计划执行情况适时调控年度总量控制指标。

  《通知》也明确了支持山区26县建设的相关内容。浙江将对山区26县实施差别化管理政策。允许山区26县在省市两级集中开采区外,单独划定开采规划区块;允许在集中开采区外设置保障机制砂石生产项目配套采矿权;允许新设采矿权开采准入规模调整为50万吨/年。

  “这是充分发挥‘资源要素保障’支撑作用,挖掘发展潜力、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具体举措。”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完)

[编辑:周薇]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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