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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拉紧中学校园电子烟“监管网”

2021-04-19 16:30:12  
专卖稽查员(左)向电子烟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杨斌 摄专卖稽查员(左)向电子烟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杨斌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4月19日电(范宇斌 赵慧超 叶子)针对电子烟产品在中学校园蔓延的严峻形势,近日,浙江省丽水市烟草专卖局联合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及6所中学政教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加强政策沟通,推进综合治理。

  会上,丽水市烟草专卖局、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精神,以及即将生效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的电子烟监管政策举措。

  同时,莲都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近期丽水市区中学校园电子烟蔓延的情况。聚焦中学校园电子烟治理,会议明确各部门立足法定职责、加强协同监管,共同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丽水市烟草专卖局要求市、县两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加大电子烟专营店监管走访力度,督促严格遵守《通告》要求,自觉做到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又超范围经营电子烟的,及时劝导其退出电子烟经营,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截至目前,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已劝导6户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超范围经营电子的零售户退出电子烟经营。对通过自媒体、朋友圈等销售电子烟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下阶段,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卷烟经营秩序,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此外,莲都区公安局也将联合教育局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认识到吸食电子烟的危害。针对中学生存在的分级销售行为,加强证据固定,对溯源线索清晰、情节严重的进行严厉查处,形成监管合力。

  丽水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电子烟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完)

[编辑:王晶琦]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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