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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鹿城多角度宣传《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2021-01-08 20:40:50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资料。鹿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图《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资料。鹿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1月8日电(潘沁文)《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前期的宣传动员工作,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针对《条例》相关内容,开展了各种形式不同的活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中的新要求、新规定、新变化,制定一些列集中式宣贯计划,力争在《条例》实施前,做到早谋划、早部署,覆盖各街镇、多领域、多层次的宣传力度。

鹿城多角度宣传《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鹿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图鹿城多角度宣传《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鹿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图

  由鹿城区分类办组织的《条例》“机关轮训”活动,在多个街道同步举行。如鹿城松台街道主要领导召集各相关基层站所、社区人员召开学习《条例》专题培训会,会上对《条例》内容逐项进行解析,要求各干部职工“先学先会”,做到早掌握、早理解并如实遵守《条例》内容率先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群众做好表率、当好榜样,为《条例》正式实施前打下坚实基础。据悉,本次鹿城区《条例》“机关轮训”,还将根据不同行业领域设置不同培训专题,对写字楼、商业广场、商超农贸、教育系统、城管环卫系统、医疗系统及公共机构等开展多层次、针对性的培训。

松台街道《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学习培训会。鹿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图松台街道《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学习培训会。鹿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图

  与此同时,鹿城区也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在该区广泛宣传《条例》相关内容。滨江街道开展“同频共振”宣传《条例》,积极引导辖区各单位、商户,利用辖区所有户外宣传屏幕,全面宣传《条例》;南汇街道11社区,同步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在辖区多个广场向市民发放宣传单、介绍新《条例》……通过各种方式将《条例》的方方面面“广而告之”。

  接下来,鹿城区将持续以多形式推进《条例》宣传工作,包括“送学上门、主题宣传、线上竞答”等方式,发动街道、社区、单位自发学习《条例》知识、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同时鹿城区也将积极借助媒体平台,不间断宣传有关《条例》解读文章,努力营造宣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完)

[编辑:胡婉颖]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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