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8月1日起实施
2022-07-27 21:15:40   来源:中新网浙江
会议现场。 屠轶钦 供图会议现场。 屠轶钦 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7月27日电 (钱晨菲)26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省、市、县(市、区)人大、政府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该省将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统重塑、迭代升级。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浙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规,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法规,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改革导向和问题导向,作出许多具有浙江特色和浙江辨识度的创新规定,并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两山”转化作出较为系统的规定。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讲话。 屠轶钦 供图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讲话。 屠轶钦 供图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在《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上强调,贯彻实施《条例》是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举措。要在“国之大者”大视野中认识《条例》贯彻实施重要意义,从领会落实总书记指示要求的政治高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战略高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法治高度贯彻实施好《条例》,让浙江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要在贯彻落实浙江省党代会精神、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大场景中,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方法推进联防联控和协同治理,创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全过程闭环监管,加强碳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大格局。要在“多跨联动”大协同中增强《条例》贯彻实施综合效果,按照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要求,切实把贯彻实施《条例》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形成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强化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统重塑、迭代升级。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讲话。 屠轶钦 供图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讲话。 屠轶钦 供图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意见。其指出,《条例》的实施将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实现“两个先行”的奋斗目标出发,坚决贯彻实施好《条例》。要以《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聚焦工作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环境整体智治,推动“两山”转化,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在法制轨道上奋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共同富裕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系统观念、用好系统方法,凝聚各方合力,强化多方协作,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会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丽水市政府就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发言。作为浙江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郎文荣表示,为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该厅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条例》,对宣贯工作作出部署,及时制定下发《条例》宣贯方案,并在浙江生态日期间启动“《条例》宣传月”主题活动,通过广泛组织宣传报道、印发《条例》单行本、发布《条例》系列解读和释义、开展各类教育培训、设计宣传挂图、开展生态文明大篷车巡回演出等形式,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共同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郎文荣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落实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体现,以责无旁贷、靠前落实的姿态,勇当学法、普法、用法、护法的排头兵。该厅将坚持学深学透,做《条例》的模范学习者,坚持普法普及,做《条例》的积极宣传者;坚持对标对表,做《条例》的坚定执行者;坚持从严从实,做《条例》的忠实维护者。(完)

[编辑:胡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