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浙江舟山创建行政执法监督同盟体系 全域联动释放改革动能
2022-09-18 20:45:31   来源:中新网浙江

  中新网浙江新闻9月18日电(项菁 杨红霞 俞彧)今年以来,浙江省舟山市以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运用整体智治理念和系统集成思维,创新打造具有舟山辨识度的“纵横一体,全域联动”行政执法监督同盟体系,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释放强大动力。

  近三年,该市法治环境指数等多项营商环境指标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名列第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荣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依法行政工作在法治浙江建设考评中处浙江省前列,行政诉讼败诉率居该省低位。

涉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探讨座谈会 俞彧 摄涉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探讨座谈会 俞彧 摄

  推出基层监督“新解法”

  构建纵向贯通的执法监督格局

  今年5月,执法监督联络员蒋某接到一起来电投诉,反映某街道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未出示执法证件、未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她将这条线索进行了登记,并通过“浙政钉”联络群提交给定海区司法局。

  该局执法监督科第一时间核查情况,向相关街道提出监督建议,并针对这一普遍性问题,会同该区政府特邀执法监督员及镇街执法监督室工作人员多次参与随同执法,现场对镇街如何规范执法进行“手把手”指导监督。

  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权限下放、重心下沉,基层执法监督在助推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发挥的作用更加凸显。

  “基层执法监督体制不健全、力量薄弱,一直是我们执法监督工作面临的短板,现在我们在各赋权乡镇(街道)司法所挂牌了执法监督室,同时还在重点的企业、协会、共享法庭等建立执法监督联系点作为执法监督部门在基层的‘眼睛’,织成了一张严密的基层监督网络。”舟山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海江说。

  为破解基层执法监督支点缺失的问题,盘活基层执法监督力量,舟山市在该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舟山市基层专职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在舟山市36个乡镇(街道)配设72名专职监督员,15个赋权乡镇(街道)司法所挂牌执法监督室,并布控了基层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执法监督热线两个“前沿哨所”,在5家重点企业、协会、4个乡镇(街道)、3家基层站所、1个共享法庭建立监督联系点,协同组建“哨兵”工作联络群,确保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从而形成市县乡三级纵向贯通的严密监督体系。

  截至目前,舟山市县两级司法局已通过基层联系点收集执法监督线索110余条,特别针对乡镇(街道)被赋予执法权限后存在的执法程序不合法、不规范等普遍性问题,部署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性制发监督通知书4份,推动各乡镇(街道)陆续出台执法规范化制度15件,完善了执法流程、执法礼仪等程序性要求。

在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执法监督 俞彧 摄在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执法监督 俞彧 摄

  共筑多维监督“同盟体”

  推行横向联动的执法监督新模式

  近日,在定海野鸭山锚地,一支由司法行政、人大、监察机关及特邀监督员组成的专项执法监督小组正在开展执法监督。现场,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六个涉海部门正在联合进行船舶资质、营运证件等十余个项目的“综合查一次”。

  此次现场监督,既是对舟山市创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的实践检验,也是执法监督横向联动的一个缩影,背后更多的是机制创新和资源整合。

  针对当前各类监督主体多元,而政府层级监督力量、权威相对薄弱的情况,舟山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过程中注重借势借力,先后与司法裁判机关、人大、监察机关、新闻媒体机构等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通过府院“备忘录”、法治巡察、媒体问政、合力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等方式,形成了政府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媒体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横向联动的“同盟体”。

  “将行政执法情况纳入党委法治建设督察巡察清单,巡察结果还要写入监委巡察报告,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权威。”林海江说道。自2019年起,该市司法局已累计巡察市级执法部门32家,向巡察组反馈问题建议70余条,并就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22份。

  另外,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担任舟山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参与现场监督活动、案卷评查、执法评议等过程中,为执法监督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据悉,这个“同盟体”不仅在开展监督、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上,相较以往的“各自为政”效果更好,而且在事前执法争议预防化解,法律疑难问题破解及执法协调指导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去年,舟山市开展了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休闲渔船违规载客、非法采砂等行为处置的管辖主体、法律适用、行刑衔接等疑难问题,该市司法局充分借力法院、检察院等专业部门力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执法实务问题,有效保障依法处置、程序到位。

  创建“模块化”工作法

  打造执法监督规范化新高地

  今年以来,舟山市司法局通过广泛调研,结合业务实际,创新推行执法监督“模块化”工作法,配套编制执法监督“一本通用”口袋书,为舟山全市监督人员提供参考。

  “模块化”工作法就是集成化思维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应用。依照业务性质、实施方式等将执法监督主要业务进行分解,以基础业务为模块,以工作中涉及的制度、流程、文书、人员为组件,实施具体监督任务时再根据场景需要,将模块和组件进行灵活搭配,就能“即插即用”。

  这套方法得益于近年来该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工作所积累的优势“资源”。比如构建强有力的监督队伍,推行“五督联动”模式,组建了由专职监督、基层监督、法治监督、人民监督和专业监督等五大阵列组成的监督团队。

  目前,舟山全市共聘任法治监督员170名,特邀执法监督员47名,专业监督人才20名,基层法律顾问200余名,切实增强了执法监督工作合力。

  同时构建了较完备的制度体系。近年来累计出台《舟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舟山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等本地化制度16件,为规范执法,依法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除了浙江全省统一的的执法监管平台、处罚办案系统及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外,舟山市司法局还自主开发建设“舟法智”监督管理平台,结合法治舟山建设考评指标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实现精准规范监督。

  “执法监督业务涉及众多执法部门和领域,点多面广专业性强,有了这套工作方法,既能确保监督人员按图索骥、照章办事,又能灵活应对人员流动等情势变化,即便是初次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新人,也能快速熟悉业务,这也是我们将该方法编印成册的初衷。”林海江说。

  目前舟山全市执法监督人员拥有人手一册“模块化”口袋书,该手册汇编了执法监督日常所涉及的个案监督、案卷评查、证件管理等12项工作模块,搭建了以执法规范指导、执法协调服务、执法监督评议为主的“3+N”业务框架,归集了24个执法监督常用制度、32个格式文书、8个工作流程和7个数字化应用系统,并编入舟山全市法治监督员和监督人才名册。(完)

[编辑:孙妮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