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浙江省政协委员毛伟民:建议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
2023-01-13 17:15:12   来源:中新网浙江
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 张煜欢 摄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 张煜欢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1月13日电(汪恩民 郭其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在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浙江省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毛伟民接受中新网专访时建议,分类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将普惠性幼儿园的政府扶持下沉到托育机构,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优先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2022年,浙江将托育照护列入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首,还将“育儿友好型社会,完善支持生育养育配套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列入将锚定打造的十项标志性成果。

  为让这一民生实事落实落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托育服务的政策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据统计,目前浙江托位数与婴儿数比仅为3%,比例较低。以宁波为例,截至2022年6月,纳入系统管理的托育服务机构721家,托位31981个,普惠性托位约占60%,每千人口托位数3.35个,基本不能适应全面二孩、三孩需求。

浙江省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毛伟民。 受访者 供图浙江省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毛伟民。 受访者 供图

  “从国家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看,0—3岁托育机构因带有托底性、普遍性等特征,有望归类于公共产品。”毛伟民建议,浙江在出台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尽早出台《浙江省普惠性托育机构促进条例》,制定系列配套政策,完善婴幼儿托育设置标准,建立托育机构星级评价机制,优化托育机构发展环境。

  具体如何分类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毛伟民提出积极发展社区式、家庭日托式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鼓励现有幼儿园通过“搭车”形式将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纳入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体系,鼓励早教机构、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托育机构等,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机制。

  针对当前托育机构普遍存在的场地规模小、基础设施不完善、功能配套不齐全、保育员人数不足等问题,毛伟民建议加快形成0-3岁托幼的质量标准,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如相关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可依托学前教育专业开设0-3岁托育方向。

  “我们希望力争通过五年推进,到2025年,浙江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普惠托位占比超60%,乡镇(街道)托育机构基本全覆盖,城乡社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基本形成。”毛伟民补充说。(完)

[编辑:王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