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浙江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张大宏:新冠重症治疗药物应纳入医保
2023-01-11 19:56:09   来源:中新网浙江
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张煜欢 摄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张煜欢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1月11日电(汪恩民 张煜欢)11日,浙江省政协委员、民进浙江省委会常委、浙江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杭州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副院长张大宏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许多新冠重症患者所使用的药品仍在医保目录外,ECMO等特殊救治设施的应用也都是自费,给患者和家庭带来巨大经济负担。建议医保部门研究开放医保报销权限,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减少其救治负担。

浙江省政协委员张大宏。张煜欢 摄浙江省政协委员张大宏。张煜欢 摄

  张大宏说,近期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医院内收治了更多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也包括大量的重症患者。

  “这给医院带来很多医疗救治任务,每家医院都在添置呼吸机、ECMO、监护仪等设备,并且扩大ICU的数量以及相关急救人员的专业培训,最大程度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救尽救的原则,不放弃任何一个生命,最大限度满足救治需要。”张大宏说。

  他同时坦言,这过程中药品用量极大并严重短缺,特别是解热镇痛、镇咳、抗感冒药等新冠救治重点药物紧缺,医院必须紧急采购的医保目录外药物多达50余种。

  其介绍,上述药物重点包括: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阿兹夫定、莫那匹韦等新型抗病毒药物;氢化可的松、甲泼尼松等激素类药物;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托珠单抗免疫类药物等。而许多重症患者用气管插管呼吸机支持、ECMO支持、血透等治疗,治疗费用较大,给患者和家庭带来巨大经济负担。

  张大宏认为,大量的药物应用和新冠患者的增加,令很多医院的管理指标无法达标。其建议,应制定政策,对重症患者所需的生命支持(特别是ECMO的使用费用较大)给与纳入医保报销。

  此外,对于确实需要特殊目录外药物治疗的,应根据其病情和用度给与合理的报销比例。在医院管理指标中,也应减少药物比例的考核以及三四类手术比、抗生素应用、CMI值等考核指标。(完)

[编辑:郑晓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