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浙江温州龙港探索行政异议制度 引入“官民矛盾”新解法
2022-11-17 16:45:35   来源:中新网浙江
龙港市行政异议制度研讨会现场 龙港市宣传统战部供图龙港市行政异议制度研讨会现场 龙港市宣传统战部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11月17日电 (张益聪)近日,浙江温州龙港市召开行政异议制度研讨会,聚焦行政救济全过程,在行政复议、诉讼两大主要途径之前增设行政异议制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探索中国行政救济制度“第三条路”。

  自2022年4月,龙港市实施行政异议制度以来,当地市政府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败诉案件“两多”现状获得“双降”。数据显示,4月-10月,以龙港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较第一季度月均下降77.28%,行政机关败诉率较2021年下降了2.9个百分点。

  根据“行政异议制度”规定,当事人可在行政行为作出后7日内向原行为机关申请行政异议,原机关将在15日内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复核并作出答复。如不愿申请或通过行政异议程序无法化解争议的情况,当事人仍然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形成了异议、复议、诉讼三级分层解纷体系。

  据介绍,行政异议制度架设了“源头告知”“后端引导”两条争议引流路径,一种方式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另一种方式是,复议机关和法院在受理案件前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将争议移交行政机关先行处理。

  “行政异议制度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制度在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权的前提下,在行政复议和诉讼外提供了第三条争议解决路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表示,基层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据悉,在20世纪80年代,新中国首例“民告官”案件发生于龙港。当时,苍南县舥艚镇(现为龙港市舥艚社区)老农民包郑照因自建房被强制拆除,一纸诉状将县政府告上法庭,该案成为“县长当被告”的鲜活民主法治样本。

  如今,龙港“撤镇改市”后,传承法治基因,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路径,并不断完善制度配套机制,自主开发“行政异议在线”数字平台,强化行政救济制度衔接,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解纷方式。

  此外,为适应行政争议多维性特点,行政异议制度还构建了“一揽子解决”机制,明确行政机关在异议阶段,可以将关联纠纷一并纳入审查化解范围,突破以往行政救济“一案一议”的局限性,最大限度提升行政机关的履职能动性,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联动,矛盾纠纷得以系统性统筹化解,大大降低当事人的解纷成本。(完)

[编辑:王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