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生态补偿 共富大美”主题活动在杭州淳安举行
2022-09-23 21:30:37   来源:中新网浙江
千岛湖。 钱晨菲 摄千岛湖。 钱晨菲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9月23日电 (钱晨菲)23日,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开展十周年之际,“生态补偿 共富大美”主题活动在杭州淳安举行,浙江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版发布。

  “一江碧水出新安,百转千回下钱塘”。2012年,在财政部、原环保部的推动下,浙皖两省在淳安签订了全国首份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协议。

  浙江省是全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的“先行者”。早在2004年,浙江便开始探索实践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率先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生态补偿机制,设立全国首个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全国首个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以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护绿”“增绿”“活绿”,建成全国首个生态省,为促进浙江全省区域协调、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了重要支撑。

  会上,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司长郜进兴通过视频的形式,对浙江省多年的实践给予肯定。他指出,建设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现实转化路径的重要实践,也是以生态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十年前,财政部会同原环保部积极推动新安江流域跨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浙皖两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探索与实践,不断完善沟通协调与合作发展机制,形成了成效显著、生态大美的‘新安江模式’,为其他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郜进兴说。

活动现场。 钱晨菲 摄活动现场。 钱晨菲 摄

  十年来,浙江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完善,成效不断显现。在此基础上,该省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创制性写入了今年8月起实施的《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实践经验固化为法规条款、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共有52对计51个市县签订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现该省八大水系主要干流全覆盖,流域共同保护与治理机制日益完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日益改善,并助推流域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为深化浙江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当日,该省推出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版,旨在进一步落实责任、优化指标、提高标准,推动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版从实施范围、补偿基准和补偿标准等方面对跨市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进行规范。具体来看,新机制将钱塘江等八大水系和京杭运河的主干流或一级支流中,上下游污染责任明确、流向相对稳定的46个断面纳入实施范围,同时鼓励具备实施条件的平原水网河流建立补偿机制;综合考虑各地财力情况和接受能力,新一轮补偿标准从500万元—1000万元提高至800万元—2000万元。

  在圆桌论坛环节,专家学者分别从共同富裕、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绿色金融等角度,对共同富裕背景下生态保护补偿理论和实践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丰富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体系建议。

  据悉,本次活动由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主办,中国水利博物馆协办,淳安县人民政府承办。(完)

[编辑:钟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