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浙江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年龄升至29.09岁
2022-09-06 20:10:09   来源:中新网浙江
浙江杭州街头。 张煜欢 摄浙江杭州街头。 张煜欢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9月6日电 (王逸飞)5日,浙江省统计局发布人口“浙”十年之人口自然变动情况显示,浙江省育龄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从2010年的27.98岁提高到2020年的29.09岁,延后超过1岁。

  人口自然变动是指人口出生和死亡所引起的人口数量的增减,和人口年龄、性别构成变化的过程,它不仅受生理因素所制约,也一定程度上受社会生产方式及其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意识等因素影响。

  浙江省统计局指出,该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反映出人口发展中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如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妇女比重下降,老龄化程度加深,生育水平处于超低区域。但随着生育政策的优化调整,二孩、多孩生育增多,总和生育率逐步企稳回升,生育变动趋势出现积极信号。

  在生育水平方面,浙江处于超低区域,波动中略有上升。2020年,浙江全省人口出生率为7.13‰,比2010年下降3.14个千分点,下降幅度较为明显;一般生育率大致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大幅下降,21世纪前十年降幅趋缓,再到2010年以来小幅缓慢回升的过程,2020年一般生育率为30.76‰;总和生育率则由1990年的1.40降到2010年的1.01,再小幅回升至2020年的1.04。上述三大主要生育指标的变动反映出浙江省仍处于超低生育水平区域,生育水平远低于更替水平;但随着生育政策效应不断释放,生育率已经开始企稳,未来趋势将在波动中缓慢回升。

  透过数字,浙江也呈现出育龄妇女比重大幅降低,生育旺盛年龄妇女比重下降的特征。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省15至49岁的育龄妇女人数为1553.22万人,占全部女性人口的50.29%,比2010年的60.44%降低了10.15个百分点。其中,20至29岁的生育旺盛期年龄妇女人数为387.96万人,占全部女性人口的12.56%,比2010年下降4.84个百分点,这也是近十年浙江出生率明显降低的重要原因。

  官方信息显示,浙江省育龄妇女的平均初育年龄普遍延后,晚育现象比较普遍。

  在2020年浙江全部有生育的妇女中,30岁及以上的产妇占49.39%,即近一半的产妇年龄超过30岁,比2010年大幅提高19.10个百分点;35岁及以上的“高龄产妇”占到16.07%,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受此影响,该省育龄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从2010年的27.98岁提高到2020年的29.09岁,延后超过1岁。

  分孩次来看,浙江一孩平均生育年龄从2010年的26.37岁提高到2020年的27.33岁,二孩平均生育年龄从30.89岁提高到30.96岁,受生育政策放开的推动,三孩及以上平均生育年龄则从32.77岁降低到32.02岁。(完)

[编辑:胡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