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从破产审判看浙江共富实践:“破”立之间助推高质量发展
2022-03-08 21:27:43   来源:中新网浙江

  中新网浙江新闻3月8日电(张煜欢 魏嫣然)从全面小康到共同富裕,是当下中国的发展目标之变。“十四五”开局,浙江被委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任,作为探路者,今年该省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的愿景。其中,“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成为该省迈向共富路的关键因子。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和最大优势,贡献了该省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然而时代大浪淘沙,在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下,企业无可避免地进行着更新迭代,打通市场主体退出的痛点、堵点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

  浙江省“十四五”规划中明确,要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和自然人破产制度。近年来,浙江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专业化、简易化、信息化的“六化”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总体思路,2021年共受理破产案件3693件,清偿金融债权635亿元,处置房屋面积817万平方米,安置职工19087人。

  夯实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物质基础离不开广大中小企业的快速稳健发展,“稳增长”的重点即在于稳企业稳主体。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道路上,此番“破”立之道是民营经济充满活力韧性的有力印证,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着高水平司法保障。

  名破实则立:“清算转重整”看企业“涅槃重生”

  共同富裕,在于“共同”。今年的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通过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通过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

  对诸多陷入困境的企业而言,破产背后将带来新的“生机”——其劳动力、土地、厂房、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将被重新激活。

  近年来,浙江法院通过破产程序清理“僵尸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有效出清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推动有价值的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流入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

  在浙西山区,浙江衢州常山的大胡山果蔬有限公司多年来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卷入诉讼。常山法院在破产审查过程中,敏锐地发现债务人陷入财务危机的真正原因是现金流受限,如能够注入资金,其存在复苏的可能。同时鉴于该企业系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具有省级著名商标一枚,且主营事业和营销网络有市场前景,完全具备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

  随后常山法院把数次流拍的资产转化为可同质化分配的现金1310万元,从数量上做大了可分配财产这个“蛋糕”,并着力把这块“蛋糕”分匀。在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时,法院通过利益衡量对相关权益进行调整,从1310万元的重整对价中优先提取150余万元用于填补29名职工在欠薪和社保方面的资金缺口,解决了农民工的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有效防止因“破”致贫和因“破”返贫。

  对依旧具有“造血功能”的企业而言,“清算转重整”不仅打破企业在破产程序中资产处置难的僵局,亦成为企业背后无数员工的“救命稻草”,为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崭新活力。

  在浙东海岛舟山,浙江欧华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原本是该省造船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然而受全球造船行业整体形势影响,企业主营业务受到严重冲击,陷入债务危机,舟山法院裁定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经管理人分析发现,企业经多年发展积累,资产基础雄厚,包括土地、厂房、在建船舶等。这些资产不仅保存完整,处于持续良好的维护状态,还蕴含长久积淀的经验、技术等无形价值。

破产管理人查勘浙江欧华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停工船厂。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供图破产管理人查勘浙江欧华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停工船厂。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供图

  经多次研判分析,舟山法院指导管理人积极与意向投资方开展沟通,最终确定了“剥离与主营造船业务无关资产,整体拍卖与主营造船业务相关资产”的基本思路,促成整体资产通过司法拍卖以9.58亿元顺利成交,不仅维持了企业核心生产力,更进一步延续了区域支柱产业的生命力。

  无论山区亦或海岛,近年来,如此“涅磐重生”的案例在浙江不胜枚举。对于暂时陷入困难但仍具营运价值的企业,特别是关系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点企业,该省法院积极通过破产审判盘活存量资产,释放要素资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探路“类个人破产”:“诚实而不幸”者迎“柳暗花明”

  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项基础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和企业破产制度共同构成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的机制。但长期以来,由于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席,中国破产法被称为“半部破产法”。放眼国内,浙江是最早探索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的省份之一。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市场主体庞大,平均每8个浙江人里就有1个是老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21年浙江净增市场主体65.2万户、其中企业31.8万户。但与此同时,去年该省因无法履行债务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共有33万个单位和个人,其中自然人有29万人。

  现实中,部分“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陷入经营困境,丧失再融资能力,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

  自2018年底以来,以温州、台州、丽水遂昌为代表的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的探索便逐步展开。在总结经验基础上,2020年12月,浙江高院正式出台《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推动具有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在具体实践中,上述《指引》基本建立了一套流程,通过债务人申报、接受债权人质询、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核实等措施,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债务人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予以区分,既给予相关当事人以充分的制度激励,亦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与强制执行制度充分衔接。

  十年前,杨某夫妇经商失败,负债300余万元。后夫妻离婚,留下杨某独自抚养女儿和偿还债务。多年来踏实的杨某努力还债,并相继考取了一级、二级建造师证,每月5000余元工资中的3000元用于还款。但因债务利息持续增加,剩余债务本息仍有180余万元。面对巨额债务,杨某一家不堪重负,生活陷入绝望。

  2021年,衢州柯城法院受理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为畅通杨某“松绑”的有效渠道,法院与金融机构多次沟通协调,与银行达成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重整贷”战略合作,管理人则向债权人分配了债权本金的50%,债权人放弃剩余50%本金及全部利息。法院最终助诚信的杨某清理完毕所有债务,并不设置行为考察期。如今无“债”一身轻的杨某还被评选为衢州市工程建设综合评标专家,迎来人生的“柳暗花明”。

  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浙江省共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610件,审结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439件。个人破产制度是共同富裕的底层制度。“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背后关乎无数家庭的幸福生活,亦关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合理的容错机制,更为其二次创业打开了一扇窗。

  据介绍,目前该项探索只是起步,后续如要大范围铺开,还需社会各界的配合,例如财产登记、信用体系、府院联动等。以府院联动为例,该机制建设无论是对于重点破产个案审理,还是配套制度完善,都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近年来,浙江深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中的公共服务职能,破解协同处置难题。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在多方面继续优化制度环境。

  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绝非朝夕之功。多年来,以企业破产为主体、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为突破口,浙江法院于实践中守正创新,以丰厚的实践土壤为破产法律完善添砖加瓦,并设立破产专业审判庭及破产专业审判团队,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

  该省法院同时意识到,虽然近年来受理破产案件数量大幅攀升,但相比每年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数量,还是冰山一角。

  下一步,浙江将继续在省级层面推动完善破产配套法律制度,以及破产审判省级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聚焦破除制约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顽障固疾,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为国家层面的个人破产立法贡献浙江智慧、浙江方案。

  在破产审判制度的“护航”下,浙江千千万万市场主体与创业中的无数个体,于努力奋斗中更添几分底气——共同富裕路上“一个都不落”的承诺,正在这片土地上得到回响。(完)

[编辑:柴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