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浙江金华开发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界限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021-09-27 21:07:28   来源:中新网浙江
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知道上护进行垃圾分类。 
 严亚卉 摄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知道上护进行垃圾分类。 严亚卉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9月27日电(张斌 董易鑫 郑俊能 严亚卉 刘丹)近日,浙江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三江中队与金华开发区三江街道、雅苑社区在辖区内开展垃圾分类联合巡查、执法活动时,发现金华开发区一培训机构负责人未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处理,金华开发区执法队员当即对当事人下发《接谈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我以为垃圾是顾客投放的,和我们商家就没有关系。今天这件事也是给我上了一堂课,以后我一定做好顾客垃圾分类投放指导。”该机构负责人说。

  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告的职责。

  据了解,为做好辖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三江中队执法人员每月都会不定期进行垃圾分类联合巡查、执法活动,督促商家、管理者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完)

[编辑:王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