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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查处在中小学周边设置卷烟销售网点案 为浙江省首起

2021-08-27 20:05:37  
  
萧山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张贴《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萧山区烟草专卖局 供图   萧山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张贴《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萧山区烟草专卖局 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27日电(王逸飞)27日,记者从杭州市烟草专卖局获悉,该市萧山区日前查处一起在中小学周边设置卷烟销售网点案件,相关经营户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浙江省查处的首起此类案件。

  去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等内容。

  8月4日,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在对辖区中小学周边经营户调查摸排专项行动中发现,当地进化镇第二小学周边一超市存在违法售烟行为。该店在1月19日因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售烟被萧山区烟草专卖局查获,并移交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萧山区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也曾多次上门劝导,但其却心存侥幸仍然违法售烟。

  8月6日,萧山区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处,在其经营场所内查获待售卷烟6.1条,现场测量经营场所距进化镇第二小学距离为84米,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8月20日,萧山区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对该经营户在中小学周边设置卷烟销售网点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427.1元、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贯力度,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广大经营户自觉履行法律,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同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要求,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萧山区烟草专卖局负责人说。(完)

[编辑:郑晓维]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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