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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安用“同款锁”盗取公交“金库”80余万元被起诉

2021-08-25 16:35:05  
作案工具“同款锁”。  拱墅检察院 供图作案工具“同款锁”。 拱墅检察院 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25日电(郭其钰 李娜)杭州某公交公司保安郑某、洪某买来公司结算中心“同款锁”,趁押运员进入收款室时调换门锁,待工作人员清点完后用“假锁”锁门,之后开锁进库偷钱……记者24日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两年间郑某、洪某共窃取公交车票款80余万元,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

  据了解,郑某与洪某同时进入公交公司,被分到结算中心收款室担任收银员,两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到公交车上将装票款的钱袋取下、封装并运到公司收银室指定存放点。

  2018年8月,某天洪某烟抽完了犯了烟瘾,郑某便提议去票款箱里找找没倒干净的硬币,两人从箱子里找出几十元,一起去买烟、吃夜宵。之后几个月,二人每逢搭班就会去票款箱拿钱。

  2019年5月的一天,郑某、洪某偷偷溜进收款室,郑某在外面放风,洪某进去随机拿了十几个钱袋进了没有摄像头的更衣室,将零钱倒进早已准备好的双肩包后离开,这一次两人共偷得1500元。

  疫情暴发后,公交车票款收入随之骤减,郑某、洪某被迫“停工”。直到2020年9月,郑某因供不起车贷,再次约洪某开始新一轮“大计划”。郑某偷配了收款室的钥匙,二人一起进去偷,偷窃金额骤增到五、六千元。

  今年1月,公交公司的收款室换了一把锁,郑某、洪某也从结算中心调到了保卫科。于是郑某心生一计,趁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开门进去的间隙将一把一模一样的锁换上,不知情的工作人员出来时会误用“假锁”锁门,郑某等人偷完钱后再将原来的锁换回去。

  直至今年4月,警方接到公交公司报案,郑、洪二人伙同他人窃取票款的犯罪行为才浮出水面。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洪某等人共计窃得80余万元,目前已被检方提起公诉。(完)

[编辑:王晶琦]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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