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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定海法院首个企业预重整转重整案件成功审结

2021-08-04 20:40:17  
金泰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倪媛媛 摄金泰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倪媛媛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4日电(李典 易茜 倪媛媛)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最终资不抵债行将破产,14家普通债权人2.5亿元的欠款也面临无法收回的境地……为帮助企业重生、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引入“预重整+重整”制度使企业走出破产困境,同时14家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也得到了最大化保护。

  据悉,这是定海区首个企业“预重整+重整”的成功案例,也是舟山地区重整完成最为快捷的案例。

  陷入破产困境的这家企业为金泰石化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石化”),是舟山一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销售、存储的企业。由于通过抵押、保证等形式为其股东及关联方企业进行担保,在其股东及关联方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后,金泰石化面临核心资产被处置的风险,正常业务亦无法开展,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

  2020年9月30日,金泰石化向定海区人民法院提出预重整申请。同年10月23日,定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金泰石化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我们在对金泰石化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分析后,发现该企业仍具有较高的营运价值和可观的潜在盈利能力,建议进行存续式重整。”金泰石化管理人、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作金介绍,所谓存续式重整,即重整投资人整体承接金泰石化的舟山厂区、业务及在职员工,并提供相应对价款用于金泰石化的债务清偿,金泰石化保留原业务资质并得以存续。同时,他们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征集主要债权人对“预重整计划”的意见。2021年1月4日,经申请,法院正式裁定金泰石化进入重整程序。

  进入重整程序一个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几轮协商后,最终,定海区人民法院在2021年5月27日裁定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截至目前,该企业各债权人均已拿到法定分配的债权金额,投资人也已全面接管金泰石化,各项业务正在逐步恢复。(完)

[编辑:郑晓维]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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