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新闻1月6日电(奚金燕 朱智翔 徐旻)5日,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获悉,该局日前开出浙江首张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单”。鉴于当地某企业露天堆放的废布料、废皮革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堆放面积小于10平方米,且系首次被发现,同时又当场进行了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该局故作出上述决定。
该案也成为《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2020年12月29日施行以来该省首起免予处罚案件。
案发当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浦南街道某鞋业公司厂区内露天堆放着一堆废布料、废皮革。
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童鞋制造销售,生产过程中有废布料、废皮革等工业固废产生,但因企业管理漏洞,未将固废收集、处置工作落实到人,从而导致工业固废处置不及时,露天堆放。
“堆放面积约9.2平方米。”浦江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测量固废量后,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迅速组织人员对露天堆放的废布料、废皮革等进行清理,并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业固废管理要求,让企业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环保问题。
根据刚刚施行的《清单》要求,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启动了不予行政处罚程序。为让企业能够尽快得知处罚结果,尽早落实责任、安心生产经营,浦江分局连夜组织集体审议,最终确认该企业当前情况符合《清单》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并于第二天就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同时再次组织业务骨干和环保专家对企业的固废管理进行现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深入整改完善、提高环保责任意识。
“生态环境部门不仅对我们的轻微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还多次上门帮助我们整改,指导我们加强环保工作,执法既有原则又有温度。”企业负责人罗先生说。(完)